高校生10種情形不得轉學 僅限同層次同批次院校
http://hrbznlm.com 2015-11-12 09:36:02 來源:福州日報 【字號 大 中 小】
福州日報訊 記者昨日獲悉,,省教育廳發(fā)出《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學工作的通知》,,明確了高校學生有10種不能轉學的情形,包括入學未滿一學期,、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等等,。
通知明確,,學生應當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(yè),,如患病或者確有特殊困難,,無法繼續(xù)在本校學習的,可申請轉學,,其中患病的學生需要提供經(jīng)轉出學校,、擬轉入學校指定二級甲等以上醫(yī)院的檢查證明。
有關負責人稱,,學生轉學應當在同層次,、同批次高校之間進行,其錄取的高考分數(shù),,應達到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(yè)在生源地相應年份的高考錄取分數(shù)。申請轉學的研究生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的層次,、類型,、學科專業(yè)水平相當。
凡是學生有下列10種情形之一,,將不得轉學:入學未滿一學期;高考分數(shù)低于擬轉入學校相關專業(yè)相應年份錄取分數(shù);由低學歷層次轉為高學歷層次;通過定向就業(yè),、藝術類、體育類,、高水平藝術團,、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招生形式錄取;未通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(tǒng)一考試或未使用高考成績錄取入學(含保送生,、單獨考試招生、政法干警,、第二學士學位,、專升本、五年一貫制,、三二分段制等);擬轉入學校與轉出學校在同一城市;研究生二區(qū)招生單位錄取的轉入一區(qū)招生單位;跨學科門類;應予退學;無其他正當理由,。
(福州日報 記者 許含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