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建禁毒條例正式施行 毒駕注銷駕照并最高罰2萬
http://hrbznlm.com 2016-01-04 15:52:58 來源:海峽導報 【字號 大 中 小】
從今年1月1日起,,凡是有毒駕行為的,,將面臨最高處罰2萬元并注銷駕照。導報記者昨日獲悉,,由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會議新修訂通過的《福建省禁毒條例》,從2016年1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實施,。
毒品犯罪處多發(fā)高發(fā)期
根據(jù)省公安廳統(tǒng)計,,截至2015年11月底,全省登記在冊的吸毒人員達9.86萬人,,實際吸毒者高達60萬人,,而目前我省仍處于毒品問題加速蔓延期、毒品犯罪多發(fā)高發(fā)期,。
今年實施的新條例,,明確規(guī)定禁止吸毒、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,、船舶,、軌道交通工具、航空器等,。
新條例指出,,3年內(nèi)有吸食、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,,不得申領機動車,、船舶、軌道交通工具,、航空器等駕駛證照,。
正在執(zhí)行社區(qū)戒毒、強制隔離戒毒,、社區(qū)康復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,,以及被查獲有吸食、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,、船舶,、軌道交通工具、航空器等行為的人員,,已取得的相關駕駛證照應依法注銷,。
毒駕處以2000~2萬元罰款
因吸食、注射毒品被行政處罰或者被責令社區(qū)戒毒,、強制隔離戒毒,、社區(qū)康復的人員,在行政處罰執(zhí)行完畢或者解除戒毒措施后申領相關駕駛證照的,,應當提供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吸毒檢測報告,。
有吸毒、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,、船舶,、軌道交通工具,、航空器等行為的,除將被注銷相關駕駛證照外,,還將處以罰款,。其中,毒駕機動車的,,處以2000元~5000元罰款;毒駕營運機動車或船舶的,,處以5000元~10000元罰款;毒駕軌道交通工具或航空器的,處以1萬~2萬元罰款,。
新條例還鼓勵公民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,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舉報毒品違法犯罪行為的獎勵制度,,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,,并對其身份信息予以保密,保護其人身安全,。
(海峽導報 記者 楊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