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次出境賭博牽出腐敗案 武漢官員挪用公款受審
http://hrbznlm.com 2014-05-14 10:51:58 來源:楚天都市報 【字號 大 中 小】
楚天都市報訊 新洲區(qū)民政局原局長張火金先后17次出境賭博,,牽出貪腐大案,。昨日,此案在武漢中院開庭,。51歲的張火金當庭認罪,。
2013年5月,,群眾舉報,張火金在擔任新洲區(qū)民政局局長期間違規(guī)發(fā)包工程并多次到境外賭博,。后經(jīng)武漢市紀委調(diào)查發(fā)現(xiàn),,2012年1月至2013年2月期間,張火金先后出境達17次,。2013年7月,,張火金接受訊問,承認17次出境賭博事實,。此后,,他被雙規(guī)。
據(jù)張火金交待,,2006年,,他開始迷上賭博,后在地下賭場結(jié)識賭友薛某,。薛放碼助張火金賭博,。在張火金無法償還巨額賭債的情況下,薛某希望張火金幫忙抵押貸款承接工程,,此后提出挪用公款建議,。
2008年1月,應薛某要求,,張火金從新洲區(qū)殯儀館公款中轉(zhuǎn)出70萬元助其承包工程,。此后,,張火金3次挪用27.1萬借給薛某從事營利活動,另7次挪用110.2萬公款用于歸還個人所欠賭債,。
除了出借公款,,張火金還幫助薛某丈夫羅某名下建筑公司,承包區(qū)民政局辦公樓裝修,、救助站維修,、福利院興建等多個工程。張火金收下薛某分3次奉送的賄賂款70萬元,。2010年,,張火金還受劉某所托,將其子安排到新洲一事業(yè)單位工作,,并收受1萬元“感謝費”,。
據(jù)檢方指控,2008年初至2013年初,,張火金利用決定財務支出的職務便利,,先后11次挪用本單位公款207.3萬元。2009年至2010年,,張火金利用其全面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,,為他人謀取利益,先后4次收受他人賄賂71萬元,。
昨日庭審,,頭發(fā)灰白的張火金當庭認罪。公訴人宣讀了張火金前妻的證詞,,前妻稱,,因張火金賭癮太大,二人于2009年1月離婚,。張火金在最后陳述時流淚自責:“我參加工作32年,,在人生收獲階段,陷入賭博深淵,,最終搞得妻離子散,。我感謝組織和司法機關(guān)對我的拯救,接受懲處,?!?/p>
昨日,未當庭宣判,。
(記者余皓 湖北日報大學生記者團楊帆)